证券代码:301120证券简称:新特电气公告编号:2025-03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2025年5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378.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