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证券简称:新特电气公告编号:2026-04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股
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
淑芹女士和宗宝峰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和宗宝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202193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19%,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111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7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4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其东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从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
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和宗宝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减持计划开始时持有股份截至本次终止减持计划时持有股份序号股东名称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份(股)
(%股份(股))(%)
1谭勇19520107552.32%19520107552.32%
2宗丽丽55426071.49%55426071.49%
3李淑芹8943500.24%8943500.24%
4宗宝峰5554000.15%5554000.15%
合计20219343254.19%20219343254.19%
注:1.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73125855股。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
女士和宗宝峰先生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的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