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证券简称:新特电气公告编号:2026-01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371441055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5050股后的371086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0.5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0038644.27元。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20789.04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7070696.0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595378.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59537.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3271717.31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的股利11053020.15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954538.0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954538.03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371441055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5050股后的371086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5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038644.2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20038644.2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6.58%。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
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分配方案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038644.2711053020.1520263870.2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43020789.04-48511612.9669362119.01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8074035.2038709882.2835548985.14
营业收入(元)421136073.44377019697.09448170433.9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447070696.01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246954538.03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是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51355534.7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21290431.70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51355534.7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112332902.62
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9.01%
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1355534.7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88612038.78元和587922587.14元,分别占2024年末、2025年末总资产的
比例为37.05%和34.19%,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计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
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