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192 号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奕东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奕东电子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192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1页五、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奕东电子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未及时、完整办理转固手续,以及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奕东电子已对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作出更正。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192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