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3证券简称:奕东电子公告编号:2025-068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玉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162625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7183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5441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1%。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5名,代表股份5441588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2.31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名,代表股份54415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19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57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2%;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8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93%;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4%;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3%;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8%;弃
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4%;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2%;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3%;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8%;弃
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4%;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2%;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3%;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8%;弃
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4%;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2%;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2.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3%;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8%;弃
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4%;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2%;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2.0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3%;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8%;弃
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9014%;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2%;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2.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0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62%;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8%;弃
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6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89%;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2%;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2.07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61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3%;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8%;弃
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4%;反对50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2%;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3.01选举邓玉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16217093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4987143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487%。
本议案获得获得通过。邓玉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邓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16216893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4985144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19%。
本议案获得获得通过。邓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陈锦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16250949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532570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04%。
本议案获得获得通过。陈锦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葛淳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16250949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532570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04%。
本议案获得获得通过。葛淳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唐良勤律师、刘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6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