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腾亚精工
股票代码:301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乐清勇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1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第八节备查文件..............................................18
附表...................................................19
3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腾亚精工、上市公司、指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指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指乐清勇行动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
2指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行动人、南京运航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指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动人3、南京倚峰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良元新能受让方、良元资产指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良元资产于2026年1月5日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指方式减持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腾亚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经营期限2015年12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德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MCK2YXN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企业管理咨询;市政工程配套服务;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室内经营范围装潢工程施工;环保能源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腾亚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乐清勇7800.0065.00
2马姝芳2760.0023.00
3邹同光600.005.00
4徐家林600.005.00
5孙德斌240.002.00
合计12000.00100.0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在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任职情况
孙德斌执行董事、总经理男中国江苏南京否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清勇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5姓名乐清勇
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61971********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2、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公司名称职务主营业务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19号2206
江苏腾冠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室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有限合伙)合伙人上市企业)99号1号楼15楼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运航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经营期限2015年12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35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乐清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MCNNB32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运航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认缴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序号合伙人性质合伙人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乐清勇7775.0022.21
2有限合伙人马姝芳7000.0020.00
3有限合伙人朱清华2750.007.86
4有限合伙人吴俊2250.006.43
5有限合伙人孙德斌2250.006.43
6有限合伙人陈秋颖1850.005.29
6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序号合伙人性质合伙人名称(万元)(%)
7有限合伙人张惠强1500.004.29
8有限合伙人高隘1500.004.29
9有限合伙人李梦1500.004.29
10有限合伙人李明1400.004.00
11有限合伙人柯成名1200.003.43
12有限合伙人陈前豹650.001.86
13有限合伙人乐清伟500.001.43
14有限合伙人胥昭玮500.001.43
15有限合伙人丁慧敏400.001.14
16有限合伙人李小冬375.001.07
17有限合伙人易新煜250.000.71
18有限合伙人王爱国250.000.71
19有限合伙人徐竹军250.000.71
20有限合伙人刘一文250.000.71
21有限合伙人孔德国200.000.57
22有限合伙人张皓中150.000.43
23有限合伙人张红霞150.000.43
24有限合伙人庞丽娟100.000.29
合计35000.00100.00
3、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在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任职情况乐清勇执行事务合伙人男中国江苏南京否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倚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经营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姝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UQDG80N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7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倚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在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任职情况
马姝芳执行董事、经理女中国江苏南京否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控制的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
8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部分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1、2022年6月8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为724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乐清勇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9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南京倚峰持有公司股份4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0%;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83%。
2、2023年7月,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7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792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896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01360000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乐清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持有公司股份98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南京倚峰持有公司股
份6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83%。
3、2024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136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65200股后的总股本10099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2984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03979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41757920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29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10一致行动人1乐清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持有公司股份13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8%;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南京倚峰持有公司股份
95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128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50.88%。
4、2025年11月4日至12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
南京运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4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持有公司股份947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6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78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89%。
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1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6年1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良元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良元资产”或“受让方”)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转让腾亚集团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5.71%,转让价格为14.47元/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性质
/姓名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合计持有股份2940000020.742132000015.04
腾亚集团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40000020.742132000015.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950200013.761950200013.76
乐清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755003.4448755003.44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650010.321462650010.32
南京运航合计持有股份94783006.6994783006.69
11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姓名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4783006.6994783006.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95060006.7195060006.71
南京倚峰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5060006.7195060006.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6788630047.895980630042.19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25980037.57451798003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650010.321462650010.32
良元新能源柒号合计持有股份--80800005.70
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800005.70
金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4175792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65200股后的总股本为14139272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腾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乐清勇先生、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合计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2.30%。
注2:腾亚集团、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控制的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
注3:乐清勇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注4:上表中占比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未剔除回购股份。
注5: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良元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1.1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0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5.70%)
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乙方;
1.2甲方承诺在股份交割时,标的股份不存在针对标的股份的悬而未决的争
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其提起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
股份被质押、冻结、查封的情形或者风险。
12第二条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与金额
2.1甲方拟转让标的股份80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5.70%),本
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不低于本合同签署日前一日收盘价的八折:
即人民币14.47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6917600元(大写:壹亿壹仟陆佰玖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整),乙方全部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
2.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标的股份交割过户完成期间,如上市公司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比例和每股价格等应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过户安排
3.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不含)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备齐全部证券交易所申报文件,甲方、乙方将协议转让所需审批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在审批材料被深交所审批通过后且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标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或类似文件)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拟受让标的股份的第一笔股份转让款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部分转让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需配合乙方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869176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整),作为本次交易股份的剩余转让价款。至此,乙方完成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3.3本次股份转让由甲方、乙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
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各自依法承担税费。
3.4乙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第四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1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腾亚集团、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均受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乐清勇先生控制,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规定,应当披露的相关情况如下:
1、乐清勇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乐清勇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基本情况”之“2、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经核查,乐清勇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乐清勇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乐清勇先生质押公司股份9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9.48%,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6.81%。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情况。
六、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417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
1413927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827854股。若在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424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15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6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德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
乐清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乐清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姝芳
签署日期:2026年1月5日
17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8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省南京市限公司在地股票简称腾亚精工股票代码301125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信息披露义务人司务人注册地北路99号1号楼15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
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信息披露义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务人是否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集团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上市公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数量:合计持有67886300股,其中腾亚集团持有29400000的股份数量及占股,乐清勇先生持有19502000股,南京运航持有9478300股,南上市公司已发行京倚峰持有9506000股。
股份比例持股比例:47.8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数量:合计持有59806300股,其中腾亚集团持有21320000后,信息披露义股,乐清勇先生持有19502000股,南京运航持有9478300股,南务人拥有权益的京倚峰持有950600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持股比例:42.19%
比例变动数量:8080000股
变动比例:5.70%
19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协议转让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是否拟于未来12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在此前6个月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于2025年11月4日至
否在二级市场买2025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卖该上市公司股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24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票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是□否□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交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在中登公司办理否需取得批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本页以下无正文)
20(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德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
乐清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乐清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3: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姝芳
签署日期: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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