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125股票简称:腾亚精工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6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六年八月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孙德斌李梦乐清勇徐家林高隘庞丽娟冯维波王兴松檀国民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明张庆新李天成邢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檀国民冯维波乐清勇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8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2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4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2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24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25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6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7
律师事务所声明..............................................2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9
验资机构声明...............................................30
第六节备查文件..............................................31
一、备查文件目录.............................................31
二、查询地点...............................................31
三、查询时间...............................................31
3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腾亚精工指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中信建投证券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指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定价基准日指2026年6月16日
T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购日,即 2026日 指年6月18日
《公司章程》指《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指认购协议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致
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事
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务所
股东大会、股东会指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指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
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6年6月24日,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5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6年7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19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所受理。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6年7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7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单爱娟、杜爱庆、东海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共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31日向上述10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8月4日12:00,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
认购资金合计119999999.88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410C000270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8月4日,中信建投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路支行开立的320766254539号账户收到本次腾亚精工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9.88元。
2026年8月5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上
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6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8月 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410C000271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8月5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已将认购资金扣除合同约定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886792.45元(不含增值税及持续督导费)后的剩余款项总额人民币118113207.43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8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254166.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745833.21元,其中:股本9009009.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5736824.21元。
公司将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009009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7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五)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6月16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13.29元/股(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国浩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
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3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
比率为80.19%。本次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六)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事务所见证下,于 2026年 6月 15日(T-3日)至 2026年 6月 17日(T-1日)期间,共向 141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市后前20
8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的前20名股东),基金公司32家,证券公司23家,保险公司12家以及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54家。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申购报价情况
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期间,即2026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14份符合《认购邀请书》形式要
求的《申购报价单》。上述14家投资者的申报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额是否序号发行对象(元/股)(万元)缴纳保证金有效
1单爱娟14.10500.00是是
2杜爱庆14.10500.00是是
13.82580.00是是
3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55870.00是是
13.301450.00是是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76500.00不适用是
13.87500.00是是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
5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13.61750.00是是
券投资基金13.351000.00是是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28900.00不适用是7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13.75500.00是是伙)
9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额是否序号发行对象(元/股)(万元)缴纳保证金有效
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181840.00不适用是
14.29610.00不适用是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795260.00不适用是
13.295270.00不适用是
10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32500.00是是
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31500.00是是
大元华丰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12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30500.00是是
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29500.00是是
华银德洋基金
14歌汝酋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3012000.00是是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外,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需在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同时缴纳申报保证金。
经核查,除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
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10家投资者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
14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申购。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价格为13.32元/股,发行股数为90090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88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4894852599987.366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8138118399994.926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
3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7507509999990.006
券投资基金
10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56758999991.006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531538699997.966
6单爱娟3753754999995.006
7杜爱庆3753754999995.006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753754999995.006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3753754999995.006伙)
10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6021300058.646
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9009009119999999.88-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009009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
属于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11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
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等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手续,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等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单爱娟、杜爱庆为自然人,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
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
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
型(C5)。
本次腾亚精工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本次发行的 10 名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果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12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产品风险等级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3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6 单爱娟 普通投资者(C4) 是
7 杜爱庆 普通投资者(C4) 是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10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七)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31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6年8月4日12:00时,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认
购资金合计119999999.88元,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13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8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254166.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745833.21元,其中:股本9009009.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5736824.21元。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009009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0家,不超过35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717866186P码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94894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771813093L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38138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3.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创意路 199 号 B幢 5楼-028(东区)法定代表人黄洁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621MA2JUYEE8Y码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经营范围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获配数量为75075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15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577433812A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7567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大厦注册地址
A座 506号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40100MAD7TEBR46码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53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单爱娟
姓名单爱娟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621************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
单爱娟本次获配数量为37537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杜爱庆
姓名杜爱庆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42423************
16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杜爱庆本次获配数量为37537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062562113E码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经营范围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7537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288弄北岸财富中心8号楼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华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206580528329K码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经营范围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37537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
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17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名称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法定代表人杨桦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914403003264282348码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经营范围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
量为9760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丁秋扬、刘奇霖
项目协办人:方士奇
项目组成员:周海勇、王子康、杨启明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传真:021-6880153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号苏河湾中心MT25-28楼
负责人:徐晨
经办律师:陈一宏、叶嘉雯、姚璐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 80号绿地之窗云峰座 B座 2611室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军安、张任飞
联系电话:0371-55269186
传真:0371-55269186
19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 80号绿地之窗云峰座 B座 2611室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军安、张任飞
联系电话:0371-55269186
传真:0371-55269186
20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
1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984800015.05-
2乐清勇2730280013.7720477100
3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3084006.71-
4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2696206.69-
5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良元113120005.70-
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马姝芳97470804.91-
7苏广超51654002.60-
8徐家林27440001.382058000
9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9805571.00-
10 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1415951 0.71 -
合计11609380858.52225351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量(股)
1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984800014.40-
2乐清勇2730280013.1720477100
3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3084006.42-
4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2696206.40-
5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良元113120005.46-
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马姝芳97470804.70-
21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7苏广超51654002.49-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489481.903948948
9徐家林27440001.322058000
10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9805570.96-
合计11862680557.2226484048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900900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8315008股,仅考虑本次发行,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207324017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项目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253510011.3690090093154410915.21
无限售条件股份17577990888.64-17577990884.79
合计198315008100.009009009207324017100.00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
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品的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能够保证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2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经营,不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因此形成新的同业竞争,预计将新增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23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2.本次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3.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
行结果合法、有效。
25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26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方士奇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秋扬刘奇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吕晓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一宏叶嘉雯姚璐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年月日
28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军安张任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9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等文
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军安张任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0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6号
电话:025-52283866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1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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