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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檀国民)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檀国民)

本人作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指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檀国民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硕士学历。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会计;

2004年5月至2008年9月,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新奥集团总部资本运作总监;2010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任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FO兼董秘兼副总裁;2019年 1月至 2023年 10月,任新信(天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11月至今,任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CFO;2025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会应出席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缺席次数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未出席

74300否1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2025年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开展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管理层了解公司本年度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职,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本人出席7次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7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聘任高隘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8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5年7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31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2025年8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议案;

15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025年9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委托关联方代付定金合同相关款项暨关联交易

26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2025年10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月18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

2025年10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月24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3、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继续委托关联方代付越南生产基地筹备相关款

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月19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共计召开4次专门会议,本人出席4次会议,并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7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31日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议案。

2025年9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1、关于委托关联方代付定金合同相关款项暨关联交

26日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易的议案。

2025年10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1、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

月24日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交易的议案。

1、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1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关于继续委托关联方代付越南生产基地筹备相关

月19日事第四次专门会议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了解

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探讨和交流,持续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2025年12月23日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包括项目组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安排、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关注重点、对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看法等事项。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2天。本人利用参

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调研生产厂区等机

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和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檀国民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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