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9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1月 0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年 11月 02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02 日的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德斌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名,代表股份 93756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7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名,代表股份 93240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27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8名,代表股份 515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名,代表股份 7283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9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 6768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8名,代表股份 515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9、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案 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比 股数 股数
编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结
(股) 例 (股) (股)
码 果
关于变更 总表决情
93755182 99.9983% 0 0% 1572 0.0017% 0
公司注册 况
资本、修订《公司 通
1.00 其中,中小章程》并 过
股东的表 7282362 99.9784% 0 0% 1572 0.0216% 0办理工商决情况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一宏、叶嘉雯。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