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证券简称:腾亚精工公告编号:2026-001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亚精工”)
控股股东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良元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良元资产”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8080000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5.71%。
2、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腾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4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7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79%;
公司控股股东腾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乐清勇先生、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运航”)、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倚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8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8.0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腾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5.08%;公司控股股东腾亚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乐清勇先生、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2.30%。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受让方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
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腾亚集团的通知,获悉其于2026年1月5日与良元资产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腾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良元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转让价格为14.47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1691760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协议转让前本次协议转让后股份性质
/姓名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合计持有股份2940000020.742132000015.04南京腾亚实业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40000020.742132000015.04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950200013.761950200013.76
乐清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755003.4448755003.44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650010.321462650010.32
南京运航创业投合计持有股份94783006.6994783006.69资中心(有限合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4783006.6994783006.69伙)有限售条件股份----
南京倚峰企业管合计持有股份95060006.7195060006.71股东名称本次协议转让前本次协议转让后股份性质
/姓名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理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5060006.7195060006.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6788630047.895980630042.19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25980037.57451798003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650010.321462650010.32
良元新能源柒号合计持有股份--80800005.70
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800005.70
金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4175792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65200股后的总股本为14139272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腾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乐清勇先生、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合计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2.30%。
注2:腾亚集团、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控制的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
注3:乐清勇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注4:上表中占比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未剔除回购股份。
注5: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腾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元资产已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系腾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同时良元资产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及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拟协议受让部分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良元资产自有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后,良元资产将成为公司持有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MCK2Y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德斌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北路99号1号楼15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政工程配套服务;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
室内装潢工程施工;环保能源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乐清勇7800.0065.00
2马姝芳2760.0023.00
3邹同光600.005.00
4徐家林600.005.00
5孙德斌240.002.00
合计12000.00100.003、腾亚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良元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86848067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春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0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胜利6099号四栋103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王华800.0080.00
2胡凯凯200.0020.00
合计1000.00100.00
3、受让方履约能力
本次协议转让中,受让方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良元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1.1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0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5.70%)
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乙方;
1.2甲方承诺在股份交割时,标的股份不存在针对标的股份的悬而未决的争
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其提起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
股份被质押、冻结、查封的情形或者风险。
第二条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与金额
2.1甲方拟转让标的股份80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5.70%),本
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不低于本合同签署日前一日收盘价的八折:
即人民币14.47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6917600元(大写:壹亿壹仟陆佰玖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整),乙方全部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
2.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标的股份交割过户完成期间,如上市公司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比例和每股价格等应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过户安排
3.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不含)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备齐全部证券交易所申报文件,甲方、乙方将协议转让所需审批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在审批材料被深交所审批通过后且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标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或类似文件)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拟受让标的股份的第一笔股份转让款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部分转让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需配合乙方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869176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整),作为本次交易股份的剩余转让价款。至此,乙方完成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3.3本次股份转让由甲方、乙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
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各自依法承担税费。
第四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出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3、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来源均为受让方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
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受让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腾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乐清勇先生、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9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19%,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腾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乐清勇先生。
六、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承诺函》;
3、腾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良元资产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