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志刚)
本人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志刚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8年8月至2000年10月在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工作;2000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湖南湘
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今任湖南和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5年12月至今任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13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
1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
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独立董应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董事会式参加董董事会次未出席董事姓名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次数事会次数次数事会会议汪志刚11000否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召开会议实际出席缺席召开会议实际出席缺席事姓名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汪志刚51030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姓名召开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汪志刚300
2025年11月13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后,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职期间,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
2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业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与公司经理
层探讨公司面临的发展压力和机遇,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
3、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和获取必要的信息与资料,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2、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留足资料审阅时间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
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3(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
察等形式,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己的行业知识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按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在查阅天健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
4(七)2025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新聘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上市
公司监管政策、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文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认真学习、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相关要求,继续以勤勉、审慎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汪志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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