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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先旺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8 查看全文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先旺)

本人作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先旺,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历。1985年7月至2000年6月,担任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专业负责人兼项目总设计师;2000年7月至2013年4月,担任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程部长、科技部长;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首席专家;2014年3月至今,担任武汉致衡环境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担任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表决会议)和5次股东

大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和通讯会议等,均亲自参加了以上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2023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相关情况针对以下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或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事前认可意见和/或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3年3第五届董事会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月14日第二十次会议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4

第二十一次会1.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月10日议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

第五届董事会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3年4

第二十二次会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月25日

议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意见

2023年7

第二十三次会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月11日

议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

第五届董事会见

2023年7

第二十四次会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月25日

议3.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

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8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第二十五次会月24日资金的独立意见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9

第二十六次会1.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月11日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12

第二十八次会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月11日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2023年3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2023年3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业绩说明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公司会议议案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议案审核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

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所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3、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特此报告。(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先旺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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