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0926号
目录起始页码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0926号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武汉天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本鉴证报告仅供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宝玉
中国注册会计师:
乐实
中国·武汉2026年4月24日
鉴证报告第2页共2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3307.5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0518.2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112789.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27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4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59216.97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8174.08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3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3)0100043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本报告书第1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127892958.24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025757712.49
加: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25553169.2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27688415.02
减: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9375171.76
2024年度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加:2024年度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637785.9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18951029.2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118951029.25理财产品余额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981740783.03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834419341.86
加: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9095462.3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56416903.54
减: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4447833.62
加:2025年度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761775.9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92730845.84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92730845.84理财产品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18951029.25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本报告书第2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额为92730845.84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11681875.09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宜宾市天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解放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子公司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子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冠中”)、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嘉源”)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
东支行(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
南支行(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本报告书第3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全资子公司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控股子公司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赫章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孟州冠中、新乡嘉源将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新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孟州冠中、新乡嘉源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失效。
2024年9月,全资子公司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日余额存储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人民币元)方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武汉天源集团股
司武汉临空港支行127905787910868115193232.58活期份有限公司(注1)
本报告书第4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止日余额存储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人民币元)方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武汉天源集团股已注司武汉临空港支行127905787910806份有限公司销(注1)武汉天源集团股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沌
2107203695100773749011.81活期
份有限公司口街支行武汉天源集团股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已注
11155000000901416
份有限公司司武汉徐东支行销武汉天源集团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已注
8111501012500910894
份有限公司司武汉分行销宜宾市天柏污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已注处理工程建设管11163000000831220司武汉解放支行销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理开源环保有8784.86司武汉临空港支行871911057710986活期
限公司(注2)(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临汾清源净水有已注司武汉临空港支行127918113210902限公司销(注1)广南丰源环保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已注
2506000129000043995
限公司限公司广南支行销赫章丰源环保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已注
2406010729100177541
限公司限公司赫章支行销
合计118951029.25
注1: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
注2:由于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公司与云南兆安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导致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71911057710986)被法院冻结。该账户已于2025年1月解冻,并恢复正常使用。
本报告书第5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
况如下:
截止日余额(人民币存储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元)式武汉天源集团股份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115500000094162037074770.09活期
有限公司司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2401122616已注销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司武汉中南支行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601001002113470.05活期
司武汉沌口支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2801122617已注销
有限公司司武汉中南支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300112261820001.24活期
有限公司司武汉中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3001122610已注销
孟州市冠中环保能司武汉中南支行源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60100100211463已注销
司武汉沌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2301122611已注销
新乡嘉源环保能源司武汉中南支行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60100100211221已注销
司武汉沌口支行怀化旺源环保能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6010010021831110056539.79活期
有限公司司武汉沌口支行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6010010021843945578886.12活期
公司司武汉沌口支行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60100100218794648.55活期
公司司武汉沌口支行
合计92730845.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书第6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89.3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50246.13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551.76万元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1153.41万元投入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039.8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本报告书第7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
(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
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
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37890.28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22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本报告书第8页共9页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8月30日。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及附表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本报告书第9页共9页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2789.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7.52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979.5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694.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83%是否已变更项目(含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2)%(3)(2)/(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部分变更)额()=状态日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注7)是17928.3712672.7612672.76100.00%注1393.81是否
2.88678.825645.5361.165295.7593.80%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注)否2024年3月31日1209.46否否(注2)
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注7)否4064.501580.561580.56100.00%2023年10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4.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注7)否4871.483149.193149.19100.00%2023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5.补充流动资金否27000.0027000.0027089.50
100.33%
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
6.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否5538.202.485633.59
101.72%
42025年6月26日1007.72是否(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2543.1755586.2463.6455421.352610.99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无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无超募资金投向
100.74%
1.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是26551.76873.8826747.7742024年4月22日2066.58是否(注)
2.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否 58.22 58.22 100.00% 已终止(注5)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否8461.808461.80100.00%2025年6月26日(注6)是否
4.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否4979.555005.10
100.51%
42026年8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0051.33873.8840272.892066.58
合计62543.1795637.57937.5295694.244677.57
本期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的效益略低于预期,主要原因是公司环境治理项目涉及设计、采购、制造、施工等多环节,其效益释放受整体项目进度影响。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资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30日。“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中标以来,各项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受贵州省整体审批流程统筹安排的影响,赫章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出现阶段性滞后,致使核准手续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项目整体进度相应延迟。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 “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自2023年起,根据国家相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关政策,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其中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属于2023年2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但未开工的类别,根据政府分类整改方案,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2024年6月,项目实施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收到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临汾市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本募投项目之实施机构)出具的《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函》,决定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同时,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变化,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开展实施。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着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后续投资建设。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89.3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50246.13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551.76万元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11153.41万元投入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039.8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875.39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6384.8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90.57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2)0110009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459.0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505.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
述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895.10万元(含利息收入),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期1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一期已进入运营阶段;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运营期第5年开始建设,建设期1年。
注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该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资进度为93.80%)。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注4: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注5: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根据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4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函》,2023年3月,国家启动PPP项目全面核查整顿工作。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PPP项目分类处理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属于“2023年2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但未开工”类别,需“从严规范建设、运营及移交”。经临汾市城市管理局批准,该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原PPP项目合同相应终止。
注6: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包含承诺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经济效益在承诺募集资金已体现。
注7: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505.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注8: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2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本年度实际投入截至期末实际累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集资金总额(1)金额计投入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期)建设项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14000.002.4814095.39100.68%2025年6月26日1007.72是否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979.555005.10100.51%2026年8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合计18979.552.4819100.491007.72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3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174.0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44.78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2520.6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9886.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3.31%
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含部分变更)额(2)(%)(3)=(2)/(1)态日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否8000.008000.00808.794409.3455.12%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网工程项目
2.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否5000.005000.00275.865016.80100.34%2026年8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3.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100.01%否5000.005000.005000.672024年1月26日(注2)是否
建工程项目(注1)
100.26%
4.补充流动资金否27000.0025174.08-0.8325239.59(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3)
5.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
是30000.0011130.7411130.74100.00%2026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利用项目
6.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
是25000.002035.352035.35100.00%2026年8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7.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否5024.572036.974038.1880.37%2026年8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厂工程项目
8.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31109.09
85.56%
否42257.9926617.322025年6月26日4(注4)是否
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注)(注)
9.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100.18%
否6387.001066.016398.722024年12月31日164.87是否
转运服务项目(注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0000.0098860.836444.7889886.71164.87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无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无
合计100000.0098860.836444.7889886.71164.87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来料品种种类增加、成份复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工艺中的进料系统需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并调试,从而导致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缓。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其中“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取水工程因水库蓄水量不足导致船舶作业受阻,进度滞后于原计划。政府及主管部门正积极协调外部水源补给以缓解水库缺水问题;公司在推进“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确保项目稳健实施,在严格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项目实施计划再次优化调整;“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业主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仍然滞后,导致项目整体施工再次受到影响,从而导致该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作为国内鲜有的污泥掺杂一般固废焚烧项目,其污泥焚烧技术由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转化而来,在工艺适配性与系统优化层面具有较高的技术复杂度。尽管项目启动前已完成详尽的可行性论证工作,但在试运行阶段,实际来料的种类与成分较原预期更为多样、复杂,导致原有技术方案需进一步优化升级。为适配当地污泥燃料特性,公司已针对部分技术设备开展全面升级改造。近期,完成技术改造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设备重启试运行后,发现仍有个别工艺系统需进一步技术优化,这一情况使得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出现一定延迟。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其中“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8月30日。其中,公司在推进“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过程中,为切实保障长葛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确保项目稳妥有序进行,公司在严格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对长葛项目实施计划再次优化调整;“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虽在立项阶段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业主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仍然滞后,导致项目整体施工再次受到影响;“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于2024年7月完成中标,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方式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有所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办函〔2023〕115号《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项目补充完善了相关必要手续和流程,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相应延后。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涵盖取水工程、厂区工程和管网工程。目前厂区工程和管网工程已取得阶段性完工验收,但取水工程因水库未移交验收且蓄水量不足,导致项目泵船及管道安装无法实施,进而影响厂区绿化养护、太阳能系统安装及厂区消防系统、自控系统调试等后续工作,最终造成该项目整体进度滞后于原计划。政府及主管部门正积极协调外部水源补给以缓解水库缺水问题。基于建水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等方面的考虑,经审慎评估,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建水项目进行延期,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0734.37万元,其中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0611.28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23.09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3)0101862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273.08万元(含利息收入),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注2:2025年实际效益-822.80万元,系公司依据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最终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调整项目收入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毛利5142.91万元。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4: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1109.0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该项目于2025年6月26日竣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85.56%,主要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该项目既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又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体现。
注5: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100.18%,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5附表2-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本年度实际投入截至期末实际累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集资金总额(1)金额计投入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6387.001066.016398.72100.18%2024年12月31日164.87是否运服务项目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024.572036.974038.1880.37%2026年8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工程项目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
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31109.092257.9926617.3285.56%2025年6月26日注1是否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目
合计42520.665360.9737054.22164.87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天源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2411.5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其他项目。其中,6387.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5024.57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剩余31000.00万元投资建设存量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该项目既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又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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