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证券简称:武汉天源公告编号:2025-115
债券代码:123213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天源”)持股
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6628397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674061835股的9.83%)转让至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深圳”)。康佳集团和资产深圳已于2025年12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受让方资产深圳承诺,本次转让完成后,将自愿将本次受让取得的公司
股份设置12个月的锁定期。
3、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康佳集团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手续等。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进展,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为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加快剥离非主业资产,康佳集团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决定将康佳集团持有的6628397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674061835股的
9.83%)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资产深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出具的《康佳关于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康佳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批复同意康佳集团将持有的武汉天源66283973股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给资产深圳,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14718827.40元。康佳集团与资产深圳于2025年12月3日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本次协议转让前,康佳集团持有公司79583973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
27日总股本674061835股的11.81%),资产深圳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康佳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674061835股的1.97%),资产深圳将持有公司股份66283973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674061835股的9.83%),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康佳集团7958397311.81%133000001.97%
资产深圳--662839739.83%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本次权益变动后康佳集团持股比例为2.0144%,资产深圳持股比例为10.0395%。
三、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一)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建军注册资本2407945408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企业类型已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914403006188155783代码
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
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经营范围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
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
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
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
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
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
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980年10月1日至2054年12月31日康佳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二)受让方基本情况受让方名称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锋注册资本56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61号八卦岭工业区430栋9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914403001921804202代码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咨询(不含外商投资限制、禁止类项目)。许可经营范围经营项目:无。
营业期限1984年8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康佳集团与资产深圳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润,因同受中国华润控制,本次协议转让后康佳集团与资产深圳为一致行动人。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二)转让的标的股份和价格1、标的股份即武汉天源66283973股股份(占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11月27日股本总额674061835股的9.83%)。
2、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要求,双方协商一
致确定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3.80元/股,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914718827.40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相当于转让价款总金额
30%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274415648.22元支付至转让方收款账户,该笔履约
保证金(不计利息)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自动转为首期转让价款。2、第二期转让价款为相当于转让价款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640303179.18元,在转让方获得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且准备齐全应由转让方单方准备的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申请文件(其中需转让方于提交申请文件当日打印的证券查询信息单原件除外)并通知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支付至转让方收款账户。
(四)过户时间安排
1、自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支付相关转让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双方应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2、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及义务。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转让方就本次股份转让获得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及转让双方获得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的审核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转让尚需康佳集团股东会审议,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康佳集团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受让方资产深圳承诺,本次转让完成后,将自愿将本次受让取得的武汉天源股份设置12个月的锁定期。
(三)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资产深圳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产深圳具备履约能力。
(四)康佳集团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五)康佳集团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其在武汉天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情形。
六、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资产深圳将持有公司股份66283973股(占公司截至
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674061835股的9.83%),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鉴于资产深圳与康佳集团同受中国华润控制,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1、《康佳关于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康佳集团)》;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资产深圳)》。
特此公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