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证券简称:强瑞技术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尹高斌先生、
刘刚先生和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控股股东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科技”)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335%)。
强瑞科技已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84000股,控股股东强瑞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和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瑞投资”)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1.88%变动为50.10%,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强瑞科技已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1500股,强瑞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10%变动为
50.00%,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收到强瑞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22日,强瑞科技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合计减持-1-比例为1.93%,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为2800000股,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减持方减持均价减持比
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称式(元股)例(%)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137.0225840001.78月12日强瑞科大宗交2026年6月15技易145.001415000.10日
2026年6月22150.65745000.05日
强瑞投-----资
尹高斌-----
刘刚-----
合计28000001.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占总股股数(股)本比例股数(股)本比例
(%)(%)
持有股份4848689633.484568689631.55
强瑞科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48689633.484568689631.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129298748.93129298748.93
尹高斌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324692.2332324692.23
有限售条件股份96974056.7096974056.70
持有股份103079877.12103079877.12
刘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769971.782576997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77309905.3477309905.34
持有股份34096662.3534096662.35
强瑞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096662.353409666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7513442351.887233442349.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70602839.855490602837.91
有限售条件股份1742839512.031742839512.03-2-注1:股东强瑞科技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注2:表格中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如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3、强瑞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先生担任公司股东强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强瑞科技、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强瑞投资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强瑞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