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121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黄国平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自增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90.00万元。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游向阳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左文广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80.00万元。
4、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丽女士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
5、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钟宏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80.00万元。
6、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7、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刘刚先生共同控制的赣州市
强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强瑞”)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存
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为此,尹高斌先生和刘刚先生虽同有强烈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意愿,但受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其无法参与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因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刘刚先生共同控制的赣州强瑞在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受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尹高斌先生和刘刚先生无法参与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增持主体姓名 职务
份数量(股) 的比例(%)
1 黄国平 董事 0 0
2 游向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0 0
3 左文广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0 0
4 张丽 职工代表董事 0 0
5 钟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0 0注:游向阳先生、左文广先生、张丽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亦不存在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序号 增持主体姓名 职务(万元) (万元)
1 黄国平 董事 280.00 390.00
2 游向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50.00 260.00
3 左文广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200.00 280.00
4 张丽 职工代表董事 60.00 110.00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序号 增持主体姓名 职务(万元) (万元)
5 钟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00 280.00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
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增持主体的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
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
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