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证券简称:强瑞技术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3886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331973.2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方案披露后至
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分配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886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人民币(含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388662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344127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转增(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886622100%29554648103441270100%
总股本73886622100%29554648103441270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03441270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
股收益为0.9430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结合以前年度的权益分派调整事项,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9.66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 号 C 栋厂房
咨询联系人:傅飞晏
咨询电话:0755-21005172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