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证券简称:强瑞技术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
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公司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金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4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30000万元。以上金融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2026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新增金融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并在公司担保额度内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拟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新增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同时新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深圳市
国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担保对象。本次新增金融担保额度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整;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40000万元整。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
1使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金融担保额度,不涉及新增业务担保额度。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装备”)
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强瑞装备于2026年5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6圳中银华额协字第0052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向强瑞装备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步与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6圳中银华保字第005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授信额度协议》内最高本金余额(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强瑞装备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9-01-17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102
(一照多址企业)
3、法定代表人:黄国平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通信发射机箱体、通信设备面板、机箱、机柜、电子产品、精密模具、精密治具、精密机械零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通信发射机箱体、通信设备面板、机箱、机柜、电子产品、
精密模具、精密治具、精密机械零件的生产。
6、股权结构: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经审计)(未经审计)
2资产总额38939.2541479.43
负债总额26877.7529659.08
净资产12061.5011820.36
营业收入37236.715155.06
利润总额5140.38-546.06
净利润4648.20-408.93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中国银行向强瑞装备提供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的短期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2、授信期间:2026年5月8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授信额度的使
用期限届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中国银行继续向强瑞装备提供授信额度的,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新的授信额度及其使用期限等事项。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构成本协议的终止事由。双方依照本协议已叙作的单项授信业务按照本协议和有关单项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应履行完毕。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2、债务人:深圳市强瑞精密装备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担保责任期间: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子公司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中,子公司强瑞装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够对其财务资金实施监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3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事项,是由于强瑞装备近期发展情况较好,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快速增加。强瑞装备的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事项如下:
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额度为
60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0000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额度为
40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12000万元;
3、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业务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0元;
4、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业务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000万元。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其他
本次签署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融资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授信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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