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116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 10月 23日至 2026年 11月 3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予以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
情况等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 2026 年 11月 3日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文
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11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