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证券简称:强瑞技术公告编号:2026-09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
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8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8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1二、核查对象在查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査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变更摘要
1尹高斌董事长2026-05-183694250.00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2刘刚副董事长、总经理2026-05-182945139.00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经公司核查,前述核查对象的股份变动系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所致,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査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3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其中29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另有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进行了卖出公司
股票的行为,其买卖公司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变更摘要
方沙丽公司综合保障部员工2026-07-17100.00买入
方沙丽公司综合保障部员工2026-08-11-100.00卖出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取消方沙丽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方沙丽出具的说明,其根据对二级市场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执行交易决策,对知悉内幕信息后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缺乏足够理解,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
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
除上述1名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该等激励对象的交易行为均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前发生,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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