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强瑞技术
股票代码:301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文成园物业楼2楼204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尹高斌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1号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刘刚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1号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村金阳商贸城物业楼203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时间: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强瑞技术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附表...................................................15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尹高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斌、刘刚、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瑞科技指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强瑞投资指
伙)
公司、上市公司、强瑞技术指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强瑞科技于2026年
6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指公司股份1415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10%
变动为50.00%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文成园物业楼2楼204号法定代表人尹高斌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KU6T4H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9-12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尹高斌(50.50%)、刘刚(49.50%)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 308 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国家或者地区担任职务的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
尹高斌执行董事、总男中国深圳市否董事长经理
5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尹高斌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305211979********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
光路1301-11号4楼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刘刚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03251982********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
光路1301-11号4楼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副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企业名称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村金阳商贸城物业楼203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尹高斌注册资本4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NE8B3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6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08-02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国家或者地区担任职务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尹高斌男中国深圳市否董事长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强瑞技术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情况说明
强瑞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先生担任公司股东强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强瑞科技、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强瑞投资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强瑞技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强瑞科技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强瑞科技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933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25504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2408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持有股份4590289631.704576139631.60
强瑞科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90289631.704576139631.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129298748.93129298748.93
尹高斌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324692.2332324692.23
有限售条件股份96974056.7096974056.70
持有股份103079877.12103079877.12
刘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769971.782576997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77309905.3477309905.34
持有股份34096662.3534096662.35
强瑞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096662.353409666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7255042350.1072408923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512202838.065498052837.97
有限售条件股份1742839512.031742839512.03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6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强瑞科技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1415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0.10%变动为50.00%。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强瑞科技2026年6月15日大宗交易1415000.10
强瑞投资----
尹高斌----
刘刚----
合计1415000.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尹高斌先生担任强瑞技术董事长,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12929874股,其中9697405股为高管锁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刚先生担任强瑞技术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10307987股,其中7730990股为高管锁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强瑞科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强瑞科技已质押其持有的强瑞技术股份数量为1003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6.93%。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强瑞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强瑞技术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刚先生在强瑞技术拥有权益情况、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及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刚先生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强瑞技术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10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强瑞技术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
2025年11月6日
强瑞科技大宗交易75.4620612001.99
-2025年12月17日
2025年11月7日
强瑞科技集中竞价88.406380380.62
-2025年12月22日
2025年11月7日
强瑞投资集中竞价88.583000000.29
-2025年12月22日
2026年6月10日
强瑞科技大宗交易137.0225840001.78
-2026年6月12日
强瑞科技大宗交易2026年6月15日145.001415000.10
注:上表减持比例根据减持时点对应的公司总股本计算,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除上述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刘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尹高斌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5日
13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强瑞技术董事会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有限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强瑞技术股票代码301128
1、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
1、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
道文成园物业楼2楼204号限公司
2、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2、尹高斌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3、刘刚务人注册地
名称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
4、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
道南关村金阳商贸城物业楼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3号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有无一致行
减少?
数量变化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请注明)
15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二:三:四: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A股
股票种类:A股 股票种类:A股 股票种类: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上市公司已发行45902896股
12929874股10307987股3409666股
股份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8.93%持股比例:7.12%持股比例:2.35%
31.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本次权益变动二:三:四:
股票种类:A股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A股 股票种类:A股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
务人拥有权益的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45761396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12929874股10307987股3409666股
变动数量:
比例变动数量:0股变动数量:0股变动数量:0股
141500股
变动比例:0%变动比例:0%变动比例:0%
变动比例:0.10%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6年6月15日
份变动的时间方式:大宗交易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人是否拟于未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强瑞科技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来12个月内继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续增持
2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933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
16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7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否□不适用?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不适用?准
18(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刘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尹高斌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5日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