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证券简称:瑞纳智能公告编号:2026-02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共计10个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大永先生主持。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2人,代表股份数为
10013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为1000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数为114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3%;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1%。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14%;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6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14%;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6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14%;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14%;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24%;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2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56%;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陈朝晖、张世钰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前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82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
同意9898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3%;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3%;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023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8%。
本议案获得通过,徐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023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8%。
本议案获得通过,程永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吴莎律师、李海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