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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29证券简称:瑞纳智能公告编号:2026-03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150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7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三)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四)2025年7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已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十五)2025年8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六)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七)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5年9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十八)2025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2025年12月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十九)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十)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6年5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11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是否满足解除限售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形,满足解除限售条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述情形,满足解除限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考核年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目标值(Am) 触发值(An)售安排度务所(特殊普通合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伙)出具的2023年、 条件之一:条件之一:2025年度审计报 1、2024年营业收入较1、2024年营业收入较告,剔除有效期内公 第一个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解除限2024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年 20%;15%;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售期 2、2024年净利润较2、2024年净利润较所涉及股份支付费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用影响,2025年度 20%。15%。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条件之一:条件之一:利润为 1、2025年营业收入较1、2025年营业收入较122789311.74元, 第二个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23年度合并报表 解除限2025年 44%;32.25%;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售期 2、2025年净利润较2、2025年净利润较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72162923.7元, 44%。32.25%。2025年相比2023年 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增长70.16%,超过A≥Am 100% 目标值,对应公司层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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