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证券简称:西点药业公告编号:2026-033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