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证券简称:西点药业公告编号:2026-040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24466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55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908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1908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1908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6%。
3、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海润
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9%;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62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9%;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9%;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9%;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9%;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4%;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3%;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94%;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关联股东张俊、石英秀、孟永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仙、张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