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证券简称:西点药业公告编号:2025-047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
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药业”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或“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创合”)。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4.6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765000股;
●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7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4.69元/股,交易金额1888785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4.13%,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高科出具的《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西点药业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持股5%以上股东国投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
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出让方国投高科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西点药业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7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6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及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7月3日,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西点药业股份的数量、占西点药业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国投高科24839973.2473
2杭州创合6771000.8852
合计31610974.1324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765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4.69元/股,交易金额为
1888785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系国投高科,国投高科持有杭州创合的普通合伙人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东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股权;国投高科母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杭州创合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杭州创合出资比例为20.85%,国投高科和杭州创合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实际转转让后持转让让数量序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实际转让数转让后持股股占总股股份占总股
号名称(股)(%)(股)量(股)数量(股)本比例的来本比例
(%)源
(%)首发国投高
132489974.24737650007650001.000124839973.2473前股
科份杭州创
26771000.8852---6771000.8852
合
-
合计39260975.13257650007650001.000131610974.1324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1325%下降至4.132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的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投高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6号(国际投资大厦)
名称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创合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4号大街17-6号3楼338室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3日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具体情况减持股数减持股数占总股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
(股)本比例(%)注1
集中竞价2024/11/19-2025/2/18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13073
*注1
大宗交易2024/11/19-2025/2/18人民币普通股9376001.2257国投高科
询价转让2025年7月3日人民币普通股7650001.0001
合计--18026002.3565
集中竞价2024/11/19-2025/2/18人民币普通股6649000.8692杭州创合
合计--6649000.8692
合计24675003.2257
注1:按剔除截至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披露日(2025年2月18日)的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76494685股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权益变
股份性质*注1*注2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持股数量占总股本名称动方式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2865975.304924839973.2473
国投减持公其中:无限售流通
42865975.304924839973.2473
高科司股份股有限售条件股0000
合计持有股份13420001.66086771000.8852
杭州减持公其中:无限售流通
13420001.66086771000.8852
创合司股份股有限售条件股0000
合计持有股份56285976.965731610974.1324
减持公其中:无限售流通
合计56285976.965731610974.1324司股份股有限售条件股0000
注1:按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之前的总股本80803943股计算。
注2:按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之后的总股本76494685股计算。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4、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投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
(2)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5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一)序受让股数受让股份在锁定期
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金额(元)号(股)总股本占比(月)基金管理公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50006789750.000.36%6
司基金管理公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00005431800.000.29%6
司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私募基金管
3900002222100.000.12%6
理有限公司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4证券公司900002222100.000.12%6
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私募基金管
5900002222100.000.12%6
司理人
合计76500018887850.001.00%-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年6月2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6月30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5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4.6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
为765000股。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对本次询价转让是否符合《指引第16号》要求,本次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等发表意见: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备查文件1、《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2、国投高科出具的《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西点药业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