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药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西点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0.09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53.2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93.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22]0000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0.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455.0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43.2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741.38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年,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044.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26884.8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人民币9853.9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9093.31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以前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455.00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22840.20
本年度投入金额4044.61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1339.81
尚未使用金额7753.50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8500.00
加: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2100.4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53.9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2年3月1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说明余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募集资金监
581180100100043291776.67/
行管账户募集资金监
平安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1583687777779914.16/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募集资金监
22050131004700000125563.07/
春南亚泰大街支行管账户存放于理财账户的暂时闲置募
//8500.00/集资金
合计9853.90/
注: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
3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不直接带来收入,因此不单独进行投资收益分析。本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多样化和产品高质量的需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定价能力和盈利能力。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项目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营销投入,难以直接测算对某个收入项目产生的影响,因而不进行单独的财务测算。本项目将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能力,提高公司国内市场的售后服务水平,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品牌美誉度,对公司顺利实现战略目标及消化新增产能有重要的作用。
2、本年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于2025年5月
23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预计收益自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起计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4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琼琳黄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6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093.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44.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88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是否已变更项
投资进度(%)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分变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否发生重大变
诺投资总额额(1)额
更)投入金额(2)
(3)=(2)/(1)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否10576.3810576.381473.037742.6073.212025年05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2.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否8009.388009.38959.016475.4480.852025年05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3.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
否5350.195350.191561.192964.2655.402026年0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5004.645004.6438.284549.8990.912024年02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7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否5200520013.105152.6299.092024年02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4140.5934140.594044.6126884.81-----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4455.004455.00-4455.00100.00----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否497.72497.7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952.724952.72-4455.00-----
合计-39093.3139093.314044.6131339.81-----
一、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1、“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受宗地内原有公司污水管线、高压入户线、大地化工硫酸管线等因素影响施工,导致项目规划设计、土
建建设人员进场、建设物资到位等迟滞,生产设备及安装工作顺延,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项目整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目前该项目土建、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均已完成,正在进行试生产之前的环境净化及清场工作。根据工程量测算将“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达到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预计收益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02月23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于2025年05月23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预计收益自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起计算。
8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超募资金为4952.72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情况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85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455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不适用况9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合计为人民币4643305.97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核,并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7414号)。保荐机构出情况
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资金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不适用及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8539031.98元,其中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85000000.00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余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不适用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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