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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8 00:00 查看全文

聚赛龙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名称: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聚赛龙 股票代码:3011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郝源增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任萍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郝建鑫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吴若思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聚赛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赛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备查文件..............................................15 附表:..................................................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聚赛龙指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郝源增、任萍、郝建鑫、吴若思、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业(有限合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安义聚赛龙指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安义聚宝龙指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因可 本次权益变动指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本报告书指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郝源增 姓名郝源增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101958********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董事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否地区的居留权 2、任萍 姓名任萍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101961********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副董事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否地区的居留权 3、郝建鑫 姓名郝建鑫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111985********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董事、总经理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否 5地区的居留权 4、吴若思 姓名吴若思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406811986********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否地区的居留权 5、安义聚赛龙 名称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J2LE9T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聚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66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成立日期2015-10-19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主要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5-10-19至无固定期限 6、安义聚宝龙 名称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J53Y67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聚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1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成立日期2015-10-21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经营期限2015-10-21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1、安义聚赛龙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在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家或者地区的居担任职务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广州市从化副总经理、吴若思女中国否人委派代表区董事会秘书 2、安义聚宝龙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在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家或者地区的居担任职务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广州市从化副总经理、吴若思女中国否人委派代表区董事会秘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聚赛龙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与任萍女士为夫妻关系,郝建鑫先生为郝源增先生和任萍女士之子,郝建鑫先生和吴若思女士为夫妻关系。 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市聚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收购办法》,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78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896092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聚赛龙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705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47780000股)比例 51.707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8960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47792367股)比例49.9998%。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名称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1173000024.5500%1173000024.5437%郝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325006.1375%29325006.1359%增 有限售条件股份879750018.4125%879750018.4078% 合计持有股份797000016.6806%772000016.1532% 任萍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925004.1702%17425003.6460% 有限售条件股份597750012.5105%597750012.5072% 合计持有股份23000004.8137%21203004.4365%郝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50001.2034%3953000.8271%鑫 有限售条件股份17250003.6103%17250003.6094% 合计持有股份6571431.3754%4930431.0316%吴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42860.3438%1860.0004%思 有限售条件股份4928571.0315%4928571.0312% 安义合计持有股份12584272.6338%12039272.5191%聚赛 龙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584272.6338%12039272.5191% 安义合计持有股份7902221.6539%6288221.3157%聚宝 龙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902221.6539%6288221.3157% 10合计2470579251.7074%2389609249.9998% 注:郝源增、任萍、郝建鑫、吴若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9700股。此外,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 2025年1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12367股,增加至47792367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1.7074%减少至 49.9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元/股)(股) 郝源增----- 任萍大宗交易41.202500000.5231% 郝建鑫大宗交易41.391797000.3760% 2025.07.14- 吴若思大宗交易41.001641000.3434% 2025.07.18 安义聚赛龙集中竞价交易46.48545000.1140% 安义聚宝龙集中竞价交易46.851614000.3377% 合计————8097001.6942%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聚赛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1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3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郝源增(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任萍(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郝建鑫(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吴若思(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8日 14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聚赛龙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15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广东省广州市从化鳌头镇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股票简称聚赛龙股票代码30113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郝源增广州市从化区***住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任萍广州市从化区***住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郝建鑫广州市从化区***住所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吴若思广州市从化区***住所安义聚赛龙咨询管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理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济产业园内安义聚宝龙咨询管信息披露义务人六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理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济产业园内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总股本因转股增加。)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24705792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2年3月14日)比例51.707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及变动比例23896092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7月17日)比例49.9998%。 较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9700股,变动比例1.7076%。 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15900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大宗交易减持593800股 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7月17日 16方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总股本因转股,由47780000 股增加至47792367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否□ 不适用√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是□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否√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是□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否√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是□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是□ 准否√ 是□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17(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郝源增(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任萍(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郝建鑫(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吴若思(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8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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