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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聚赛龙 --%

证券代码:301131证券简称:聚赛龙公告编号:2026-047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聚赛龙”)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9521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856456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093819.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号”《验资报告》。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7330312.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69687.67元。募集资金在扣

1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已于2024年7月1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4]93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150.9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0.0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99.4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36.1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1190.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252.28万元。本年度直接投入西南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920.06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2339.44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2339.4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聚赛龙”)

2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

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聚赛龙(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聚赛龙”)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募集资金2025年8

1芜湖聚赛龙165024142050-

公司合肥分行专户月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53900611310募集资金2025年8

2芜湖聚赛龙-

司广州滨江东支行801专户月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2023年6

3广州聚赛龙741941898528-

司广州从化支行专户月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820100788019募集资金2023年5

4广州聚赛龙-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00007039专户月销户

合计-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2339.44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2339.4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用于临

3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20902015410募集资金

1广州聚赛龙285.22

司广州琶洲支行008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90101140募集资金

2重庆聚赛龙23394152.32注

司佛山顺德支行1745336专户

合计23394437.54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因此涉及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代为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前的置换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2227059.31元、“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84746.00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为人民币4184801.81元(不含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2493号)。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4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411805.31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84801.81元(不含税),合计66596607.1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

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2)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4413.61万元已全部置换。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50505.00元;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288802.89元(不含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8月28日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9704号)。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0505.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88802.89元(不含税),合计1539307.89元。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

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

5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6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88.86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1190.5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7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不存在节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无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2339.44万元,系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将依照原有计划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

完整的情形;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8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聚赛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聚赛龙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聚赛龙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9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30909.3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36.11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066.5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变项目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总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益预计效益

总额(3)=(2)/(1)期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实现营业

1.华东生产基地2025年6月30收入2016.13万

否20000.0016909.382636.1116061.3494.98%[注2]否

二期建设项目日元,实现净利润-45.48万元。

本年度实现营业

2.华南生产基地2022年12月收入55378.36

否8000.007000.000.007004.87100.07%[注3]否

二期建设项目31日万元,实现净利润3210.30万

10元。

3.补充流动资金否8000.007000.000.007000.37100.0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36000.0030909.382636.1130066.58——————

1、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说明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但竣工、消防验收等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尚未全部办理完毕,且相关设备采购需在厂房配套项目完成后方可进行,后续还需开展相关设备的调试、试运行以及设备验收工作。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于报告期下半年投产,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报告期内产出规模较小,因此未达到预期收益。

2、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情况说明

该项目已实现预期收入,但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预期,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及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1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411805.31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84801.81元(不含税),合计66596607.1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赎回。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88.86万元(含现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1190.5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根据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该项目完全达产后,新增年均销售收入12000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8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83年。根据对应的效益测算,该项目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6000.00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2315.08万元。2025年度,该项目实际实现营业收入2016.1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5.48万元。截至2025年末,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整体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根据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该项目完全达产后,新增年均销售收入6000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4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44年。根据对应的效益测算,该项目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0000.00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4109.94万元;该项目截至

2025年末,预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6000.00万元,预计累计实现净利润8535.17万元。2025年度,该项目实际实现营业收入55378.36万元,实现净

利润为3210.30万元;截至2025年末,该项目实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2630.16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6976.57万元。该项目实际实现的累计营业收入

12高于对应预计效益水平,但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预计效益水平。因此,截至2025年末,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整体未达到预计效益。

13附件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24266.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20.06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72.34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改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

变项目(含(%)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效益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3)=(2)/(1)期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西南生产基地2026年7月31

否19000.0018266.975920.066170.9033.78%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日

2.补充流动资金否6000.006000.000.006001.44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25000.0024266.975920.0612172.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0505.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88802.89元(不含税),合计1539307.8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延长至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5年8月31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1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依照原有计划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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