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证券简称:聚赛龙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3242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龙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赛龙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即36.81元/股)的130%(即47.85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赛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
7330312.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69687.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
1证报告》(中汇会验[2024]9357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1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12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7月7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13日起至2030年7月7日止;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赛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81元/股。
2、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日起未来两个月内(即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赛龙转债”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时间将以2024年11月
12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赛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
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龙转债”不存在转股价格调整或修正的情况。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
2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
第四年1.70%、第五年2.30%、第六年2.80%。
三、本次可能触发“赛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赛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6.81元/股)的130%(即47.85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赛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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