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证券简称:聚赛龙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242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
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前述股东合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7 月 18 日、2025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1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826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8930%),
持有股份由24705792股减少至23323179股,持股比例由51.6942%下降至
48.8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名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股份来源称(元/股)(股)
郝源增大宗交易41.561423320.2978%
任萍大宗交易41.153406780.7128%公司首次公
郝建鑫大宗交易2025.07.14-41.282576290.5391%开发行股票
吴若思大宗交易2025.08.0741.001641000.3434%前持有的股份
安义聚赛龙集中竞价交易47.621821740.3812%
安义聚宝龙集中竞价交易46.942957000.6187%
合计——————13826132.893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名股份性质称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173000024.5438%1158766824.2459%
郝源增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325006.1359%27901685.8381%
有限售条件股份879750018.4078%879750018.4078%
合计持有股份797000016.6764%762932215.9635%
任萍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925004.1691%16518223.4562%
有限售条件股份597750012.5073%597750012.5072%
合计持有股份23000004.8125%20423714.2734%
郝建鑫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50001.2031%3173710.6641%
有限售条件股份17250003.6094%17250003.6094%
合计持有股份6571431.3750%4930431.0316%
吴若思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42860.3438%186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4928571.0313%4928571.0312%
2合计持有股份12584272.6331%10762532.2519%
安义聚赛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584272.6331%10762532.2519%
合计持有股份7902221.6535%4945221.0347%安义聚宝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902221.6535%4945221.0347%
合计2470579251.6942%2332317948.8011%
注1: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注2: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结果。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3: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以2025年6月19日总股本为基准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以2025年8月7日总股本为基准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未违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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