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证券简称:聚赛龙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3242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
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58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其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3945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825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持
股比例由48.8003%减少至47.973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郝源增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信息披露义务人2任萍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信息披露义务人3郝建鑫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信息披露义务人4吴若思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5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6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4560股,权益变动过程
占公司总股本的0.8255%;本次减持股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8.8003%下降至47.9737%,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聚赛龙股票代码301131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
是√否□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股东姓名/名称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 郝源增 12000 0.0251%
A股 任萍 50000 0.1046%
A股 郝建鑫 160000 0.3348%
A股 安义聚赛龙 72268 0.1512%
A股 安义聚宝龙 100292 0.2098%
合计3945600.8255%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2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名股份性质
称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
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1158766824.2455%1157566824.2199%
郝源增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901685.8380%27781685.8128%
有限售条件股份879750018.4075%879750018.4071%
合计持有股份762932215.9632%757932215.8583%
任萍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518223.4562%16018223.3515%
有限售条件股份597750012.5070%597750012.5068%
合计持有股份20423714.2734%18823713.9385%
郝建鑫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73710.6641%1573710.3293%
有限售条件股份17250003.6093%17250003.6092%
合计持有股份4930431.0316%4930431.0316%
吴若思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60.0004%186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4928571.0312%4928571.0312%
合计持有股份10762532.2519%10039852.1006%安义聚赛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62532.2519%10039852.1006%
合计持有股份4945221.0347%3942300.8249%安义聚宝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45221.0347%3942300.8249%
合计2332317948.8003%2292861947.9737%
注1:郝源增、任萍、郝建鑫、吴若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注2: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结果。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3:公司发行的“赛龙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以截至2025年9月4日的总股本47793102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以截至2025年11月14日的总股本47794094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向、计划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3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是□否√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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