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3287 债券简称:满坤转债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满坤科技”)于 2026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20.9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17.23万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238.20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60000000.00元,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4008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5599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10月 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
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4953878.3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5046121.6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10月 9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3-54号”《验证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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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泰国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项目 50175.07 47000.00
2 智能化与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30455.00 28504.61
合计 80630.07 75504.61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504.61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进行调整。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6年 10月 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220.9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7.23万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238.2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3-494号),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 2026 年 10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220.97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20.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以自筹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入金额泰国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基
1 47000.00 18.39 18.39
地项目智能化与数字化升级改造项
2 28504.61 1202.58 1202.58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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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5504.61 1220.97 1220.97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95.39 万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7.23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7.23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以自筹资金已发行费用总额序号 项目 支付金额(不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403.63 2.83 2.83
2 律师费用 18.87 - -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28.30 9.43 9.43
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等
4 44.59 4.97 4.97
其他费用
合计 495.39 17.23 17.23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安排,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相关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债券代码:123287 债券简称:满坤转债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20.9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7.23万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238.20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我们认为,满坤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4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满坤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债券代码:123287 债券简称:满坤转债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