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坤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
12月2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日及2025年5月9日期间对满
坤科技2024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满坤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春芳联系电话:010-590138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睿联系电话:010-590138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睿、王晓艳、李刚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日、2024年5月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2)查阅“三会”文件;(3)查阅披
露信息;(4)查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1√(1、2024年1月
16日,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管理需要,洪丽旋辞去公司总
经理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洪俊城为
公司总经理,选举洪丽旋为公司副董事长。洪丽旋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董
事长、战略委员会
(2024年10月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2、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于2024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年11月13日召开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完成
了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其中独立董事由罗
宏、刘娥平、张清
伟变更为刘宝华、
徐艳萍、张晗,职工代表监事由杨向
丽变更为吴泽燕,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
发生改变;3、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财务总监何
惠红的辞职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2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洪俊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耿久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
√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相
关制度和规则;(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工作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
√
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
√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
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
√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3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
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
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
√
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告内容;(3)与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
√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
√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互
√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条款;(2)查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等;(3)网络媒体搜索,核查是否有负面报告。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
√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
√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核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募集资金台账;(3)抽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发票等文件;(4)对募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
√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
√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公司于2024年
12月30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通过了《关于募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
5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前提下,同意将“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
12月。)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
√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2)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业绩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
√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制度情况;(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
“三会”资料等;(3)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
√露
6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
√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
√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
√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无(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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