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证券简称:金钟股份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3230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18749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6%)的股东珠海市思普睿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持有公司149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
的股东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思普睿”)、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的一致行
动人辛洪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思普”)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珠海思普睿18749971.76%
2珠海思普14999951.41%
合计33749923.17%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辛洪萍系珠海思普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思普睿40.31%的合伙企业份额;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贤诚持有珠海思普睿10.67%的合伙企业份额;现任监事罗锋持有珠海思普睿5.10%的合伙企业份额;现任监
事刘文超持有珠海思普睿5.97%的合伙企业份额。
注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辛洪燕系辛洪萍之胞妹,与辛洪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担任珠海思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思普34.34%的合伙企业份额;现任监事黄科仕持有珠海思普4.35%的合伙企业份额。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珠海思普睿及珠海思普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
是基于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其中,珠海思普睿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珠海思普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8%。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辛洪萍,董事、副总经理辛洪燕,监事黄科仕,均不参与本次减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贤诚、监事罗锋、监事刘文超参与本次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依据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二)本次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拟减持的股东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
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发行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此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辛洪萍及辛洪燕、高级管理人员王贤诚、监事罗锋、黄科仕、刘文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通过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出售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其减持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是其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提出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先生作为珠海思普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辛洪萍先生之胞妹辛洪燕女士作为珠海思普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均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1、珠海思普睿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珠海思普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