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金钟股份:关于“金钟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33证券简称:金钟股份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3230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钟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将于2025年11月10日(原付息日

2025年11月9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

张“金钟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2025年11月8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60%。

6、本次付息对象:“金钟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

截至2025年11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钟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5年11月7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11月9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0%。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0日按面值支付“金钟转债”第二年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3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5000.00万元(35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5000.00万元(35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12月1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至2029年11月8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9年11月8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

为1.8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金钟转债”信用等级为 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金钟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2025年11月8日,本期票面利率为0.60%,本次付息每10张“金钟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含税)。1、对于持有“金钟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80元;

2、对于持有“金钟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

3、对于持有“金钟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

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11月7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金钟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

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咨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风大道西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6733628-3881

联系邮箱:jinzhongir@jz-auto.net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