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肖继辉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肖继辉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4年7月至今,历任暨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5月至
2018年11月,担任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
2023年10月,担任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
2024年7月,担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
2023年4月,担任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
担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2次。本人出席任期内全部董
事会及股东会,未发生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会议期间积极参与讨论,依托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发表意见,恪尽职守,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本年度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就董事会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任职实际出席董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姓名状态应出席董出席股东事会次数(现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会次数场/通讯方式)会次数数事会会议肖继辉在职88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履行召集职责,规范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各项会议。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资料,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与专业履职能力,确保其任职资格及履职行为持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
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偿提供担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延期等议案
进行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与内部审计部门协作方面,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实施持续监督,有效促进内部审计机构在日常审计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协作方面,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事项进展及财务报表编制、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发现问题等核心议题与会计
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提出针对性工作要求,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借助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掌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积极配合各项履职安排,就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保持沟通,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推动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亦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本
人重点关注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的合理性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证券法》等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岳亚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公司
组织架构调整完成后,岳亚斌先生基于个人意愿,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罗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2025年1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行业发展动态
及经营管理决策,持续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与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慎研究、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与职业操守,强化政策法规学习,
不断提升专业判断与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治理体系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实践经验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合理建议,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肖继辉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