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证券简称:金钟股份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3230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4.88元/股调整为14.5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6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26.00万股调整为22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181.50万股调整为179.5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6、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14.8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4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合计
62名,对应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52.05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25日。
8、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公司以14.5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87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历史调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88元/股。(二)本次调整原因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调整方法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14.88-(0.15+0.15)
=14.58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