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金钟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53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174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771787.2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403112.78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
2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
20000380303号《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0676538.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323461.26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司农验字[2023]220072701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2640.3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906.7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12序原计划使用募调整后拟使用项目月1日募集资金号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金额承诺投资项目
1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25763.5518089.5017152.32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3970.002418.16550.10
3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9645.709683.90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733.5530153.3627386.32超募资金投向
4补充流动资金850.00850.00850.00
5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2056.762099.052110.64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906.762949.052960.64
合计32640.3133102.4130346.96
注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账户余额4041.5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全部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原募投项目名称为“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名称与原募投项目相同,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研发课题等内容均已发生改变。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4041.53万元调减至2418.16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款项及相应手续费为准)变更用途投入至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同时调整研发课题、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等内容。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注2:“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总投资为46626.38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46626.38万元增加至51661.67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937.2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7937.20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超募资金2099.05万元以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
资金1708.50万元。除上述资金外,公司使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3932.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12原计划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序号项目名称月1日募集资金集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1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30000.0030000.0026308.61
件扩产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3932.353923.80
合计35000.0033932.3530232.40注1:由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3932.35万元低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35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5000.00万元调整至3932.35万元。
注2:“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总投资为46626.38万元,公司于2025年
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产品类别,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注3: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4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证券投资。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同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00%测算,预计可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2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传杨王薪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