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5证券简称:瑞德智能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原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因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触发股份锁定延期条件,自动延长6个月,因此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42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户数共4户,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共46363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比例为45.48%;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5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为“瑞德智能”,股票代码为“301135”,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257157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2年4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0195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938042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8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7157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1259141股,于2022年10月12日上市流通,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1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共
22794285股于2023年4月20日上市流通,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共2832000股,于2023年6月12日上市流通,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共6132000股,于2025年4月14日上市流通,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2022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向1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194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1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因此由101952000股增加至103146000股。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回购注销135名激励对象共6635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截至2023年5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3146000股减少至102482500股。
2023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向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7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7月18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因此由102482500股增加至102569500股。
22024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回购注销133名激励对象共57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截至2024年5月2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2482500股减少至101995500股。
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象共435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截至2025年5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1995500股减少至101952000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名,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股东股东名称承诺类型具体承诺内容
1.自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若瑞德智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10月
12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
关于限售安排、延长六个月。
汪军、黄祖自愿锁定股份、3.在担任瑞德智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好、潘卫明延长锁定期限的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承诺智能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瑞德智能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瑞德智
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份。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
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1.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在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保证瑞德智能持续稳定经营,不协助瑞德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任何关于持股意向及方式违规减持瑞德智能股份。
减持意向的承诺3.若瑞德智能因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瑞德智能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瑞德智能股份。
本承诺中的“发行价”指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二)机构股东股东名称承诺类型具体承诺内容
1.自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关于限售安排、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愿锁定股份的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
承诺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
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公司持有的瑞佛山市瑞翔投德智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资有限公司定和要求执行。
在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关于持股意向及
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诚信履减持意向的承诺
行股东义务,不协助瑞德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任何方式违规减持瑞德智能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6363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5.48%。
4(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4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所持限售股份数限售股占现总股本次解除限售数股东名称备注号量(股)本比例(%)量(股)
1汪军2094290020.5420905400注1
2黄祖好84341008.278423600注2
3潘卫明33340003.273334000注3
4佛山市瑞翔投资1370000013.4413700000
有限公司
注:
1.汪军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20942900股限售股,其中,20905400股首发前限售股,37500股高管锁定股。本次解除限售为20905400股首发前限售股,根据法律法规及其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黄祖好为公司董事,持有8434100股限售股,其中,8423600股首发前限售股,
10500股高管锁定股。本次解除限售为8423600股首发前限售股,根据法律法规及其承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潘卫明为公司董事,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
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后卸任董事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监督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承诺情况,且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4652350045.63-210322502549125025.00股
高管锁定股1605000.16253307502549125025.00
首发前限售股4636300045.48-46363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5542850054.37210322507646075075.00通股
三、总股本101952000100.000101952000100.00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5年9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2.汪军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祖好为公司董事,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75%予以锁定。
53.潘卫明为公司董事,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
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后卸任董事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其在离职后半年内股份全部锁定。
4.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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