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
作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招标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主要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陈水平、孙炜婧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发行人名称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证券代码301136
注册资本27520.4820万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法定代表人张亲议控股股东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灏
联系电话0591-83709309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1年12月30日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年1月11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招标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
见进行答复,并与审计机构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2022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陈盛先生出具《关于对陈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
29号),认定其母亲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3月1日买入公司股票800股,于2022年3月2日卖出公司股票8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公司已经对上述短线交易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已收回全部其所得收益。
保荐人已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关联交易审议子公司福建省卫星数据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数据”或“经纬科技”,曾用名包括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与关联公司漳州市龙海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投资”)、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签订了《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并于2022年5月30日合资成立了福建龙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投信息”)。根据《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卫星数据以货币方式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龙投信息注册资本的40%,龙海投资和龙江交通均以货币方式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各占
3龙投信息注册资本的30%。
保荐人于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及时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确认并进行了披露。同时,保荐人协助公司对关联方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对上市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宣导培训,持续督导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并进行披露。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2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的实施地点。
公司募投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的实施主体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将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搬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冠浦
路 168 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 B 区。该经营场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自有房屋,生产经营环境好,租赁关系更为稳定。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保持募投项目实施场所的稳定,公司拟在该新的经营场所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城市基础设施智慧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屿东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冠浦路168号金
感知及分析系统 路 71 号 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 B区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的实施地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2、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重
4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在新的实施主体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延长该
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变更前变更后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现名:实施主体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卫星数据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完成期2024年1月4日2025年1月4日
3、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2024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结构,优化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内容,并根据调整后的实施计划延长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经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除外)投资总额及计划完成时间调整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调整前项目调整后募集资调整后计划完项目名称变动金额号总投资金额金拟投资金额成时间
2026年9月30
1企业信息化平台3451.503107.31-344.19日福易采阳光招标采
2026年10月
2购交易平台建设项7660.911666.95-5993.96
10日
目交通基础设施智能2026年12月
39072.755000.00-4072.75
化系统提升项目28日天空地一体化遥感
2027年1月4
4综合集成应用体系15010.399570.84-5439.55日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2026年12月4
56011.996011.990.00
感知及分析系统日
合计41207.5425357.09-15850.45/
由于投资总额减少,本次调整后相关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用途尚未确定,为便于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慎重评估,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
5关事宜。
(四)同业竞争承诺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集团”)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为了进一步打通专业技术服务的不同领域,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本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在环保设计院满足上市条件且仍由本公司控股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与发行人协商择机将本公司所持环保设计院全部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方式包括现金购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以及“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于发行人上市后与发行人协商以公允价格将诚正造价全部股权转让给
招标股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转让事项已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复同意),以消除在工程造价业务方面与招标股份产生的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将利用控股地位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权属企业不再获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或实际承接及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福建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招咨询”)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招标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
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正造价”)100%股权,本次交易收购对价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资产涉及的福建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147号)确定的评估价
值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721.47万元。诚正造价于2023年8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成为闽招咨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诚正造价100%股权,诚正造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保荐人提示公司持续履行承诺事项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经营业绩下滑
由于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及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
6在一定的下滑;同时,受部分主要客户财务资金安排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及合
同资产的回款周期延长,坏账准备计提也有所增长。受此影响,公司2022-2025年度的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呈现一定下滑。后续,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或下滑、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保荐人已提示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稳定公司经营业绩,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六)保荐代表人变更
2026年5月,因原保荐代表人陈耀先生工作变动,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
人孙炜婧女士接替陈耀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及时通知并与保荐人沟通重要事项,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招标股份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持续督导期内,招标股份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招标股份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基本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兴业证券将继续履行对招标股份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7保荐人提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加快推进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并密切跟踪上市公司内外部情况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影响,及时做好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论证,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保荐人提示上市公司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根据行业经营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研究论证未确定
投向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明晰具体投资方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水平孙炜婧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苏军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