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7证券简称:哈焊华通公告编号:2025-067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焊华通”)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本次权益变动后,协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09.0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公司股东协和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181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期间为公司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协和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至5%的告知函》及其签署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协和投资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本次减持后,协和投资持有公司9090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50%下降至5.0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临津路64号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和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过程
90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本次权益变动后,协和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9090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票简称哈焊华通股票代码301137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 股(集中竞价方式) 90.933 0.50
合计90.9330.5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1000.005.50909.067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5.50909.067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公告编号:2025-06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协和股权投的承诺、意向、计划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18181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和投资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9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是□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是□否□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股份至5%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和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减持,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协和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至5%的告知函》;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