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对本自查情况表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个人情况
姓名 林三宝 身份证号
任职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电话
持股情况 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社会关系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是否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
如是,请说明持股情况:
三、独立性自查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在本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否(√)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1%以上的股份? )否(√)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为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否(√)
4、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否(√)
5、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否(√)
6、本人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否(√)
7、本人任职单位,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 )否(√)
8、本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是( )否(√)
9、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以上所列情形? 是( )否(√)
10、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是()否(√)
注:
1、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等。
2、重大业务往来,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任职,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独立董事(签名):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