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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38证券简称:华研精机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6号公司二楼203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贺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8904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880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2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331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0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2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8%。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90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5%;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158%;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

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9%;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42%;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

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8%;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36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

反对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

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5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179%;弃权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8%;

反对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

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93%;反对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52%;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5%;

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2%;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8%;

反对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

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93%;反对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75%;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

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9%;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64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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