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8证券简称:华研精机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6号公司二楼203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贺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1.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8697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677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99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5%。
1.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1242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4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99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提案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4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提案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4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0%;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提案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4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0%;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2.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4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
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4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26%;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89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提案2.0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4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0%;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提案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4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0%;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提案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4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0%;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提案2.05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5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62%;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提案2.06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46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
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3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19%;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891%;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66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5%;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
4.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57%;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5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55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
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62%;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