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8证券简称:华研精机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132.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851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062.7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447.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于2021年1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31.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5.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额
1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9803.969803.96
2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10987.1410987.14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19.566719.56
4补充流动资金3096.133096.13
合计30606.7930606.79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08.61万元。除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超募资
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132.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132.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1132.58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财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1132.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