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元道通信拟终止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6918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5182616.17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7月4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BJAA21023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41904.2615993.1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357.8412357.84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4超募资金22256.1619800.00
1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106518.2678150.97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延期情况和终止原因
1、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1904.26万元。该项目原计划分阶段以购置、租赁或装修等方式,新建或改造区域服务网点,并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等,以解决公司区域服务瓶颈、提升业务承接能力,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完善下游客户布局、拓展业务区域和巩固竞争优势。
截至2026年5月31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合计投入金额为15993.1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53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拟使用募集资截至年月项目名称投入进度金额(不含累计利金投资金额日已投入金额息及收益)
区域服务网41904.2615993.1338.17%25911.13点建设项目
2、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历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3、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的场地购置等工作尚未完成,受现金流影响并结合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认为“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不再适宜继续投资建设。
四、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计划
截至2026年5月31日,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911.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4.41万元(含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其他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尚未归还,未计入上述专户余额。
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基于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现金流紧张等综合因素,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3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建忠乔军文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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