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有投资者向嘉戎技术(301148)提问:贵公司于9月14日中标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1337.98万元。而在2025年9月5日就曾中标过同一个采购方的类似项目,金额为976.77万元。请问这两个项目需交付业务的范围是否一样?能否详细介绍需交付业务的不同点?是否体现了贵公司从“单一部件提供商”向“综合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多谢!
9月18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述两个项目实为同一采购方同一运营服务项目在不同运营年度的两次招标,采购方结合自身新的业务需求重新组织招标,本次中标属于服务期满后的正常续标类招标项目。两个项目交付业务范围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中标项目在原有服务内容基础上,新增堆体维护以及场区其他配套辅助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有一定拓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