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5年度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业绩
考核指标触发值,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本次作废161636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