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证券简称:嘉戎技术公告编号:2026-02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670-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正军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11649708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6365961股(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
131119股)。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530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0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79907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3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60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2037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3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35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和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20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80%;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81%;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0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4%;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2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17%;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8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3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1%;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1091%;反对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706%;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12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1%;反对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6%;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
关联股东蒋林煜先生、王如顺先生、董正军先生、厦门泛荣高技术服务业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06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706%;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8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1%;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06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706%;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8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36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1%;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1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63%;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81%;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5%;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20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80%;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81%;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0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4%;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欣律师、赖书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